某军案答辩词

前情提要

这是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,主人公租期到期搬出时,出租人不退押金反咬一口。

你有没有用钥匙开入住租客的房门?

没有。我去的时候是临时起意去的,我不记得我带了钥匙,因为我根本不需要带钥匙,我搬走的时候是没有锁门的,所以我不需要钥匙就能查看房屋,达到等某军现身的目的,我不需要拿钥匙,事实上我也没有拿钥匙。当时是有一位租客已经入住,我的室友將我介绍给了她,我向她说明了看房来意,门本身是开着的,门上挂着有钥匙扣上挂着一把门禁卡,很小的那种,应该是某军给她的。

某军打电话给我时我恰好在通话没有接听,然后他就自相矛盾威胁了我,仍然没有提退还押金的事。我跟他说物品没有损坏,他则在电话中扬言要打人。

开外面的门锁是因为我敲门没人应,试了试旧密码,恰好就开了。

我跟这位租我腾空的租客朋友讲再也不会再过来了,还有一把钥匙在我这儿,但是钥匙暂时不方便给她,估计是她联系了某军,某军则威胁我不要进他的出租屋,尽管他押金一直拖着不给,我没地儿找他,但我确实没必要去出租屋,因为这样很可能会影响他出租,影响在租租客,所以我就没有再去。

你有没有留一把钥匙?

某军没有同我交接。我跟某军说有两把钥匙,一把放在邻居租客那里,嘱托她帮忙转交,但由于某军拒绝交接一把却还在我这儿。他如果需要随时都应问我要,但他一直不跟我交接,何来留一把钥匙之说。我若随意放置,比如放在盒子中则打扫中可能误扔,我若放置在米中,则可能深陷其中,我若放置在柜子中,则可能被偷盜,某军总能找到借口,他又不同我交接,在他拒收的情况下,我故无法将钥匙安全的交他。后面没有交给租客是因为持有一个凭证,而租赁关系则是我跟某军的,所以也只能跟某军或其委托人交接,而不能给租客,否则我可能权益尽失去。

某军物品损坏有没有跟你确认过?

没有。他单方面验房发来的视频可以看出是该房间的,说门上墙壁哪一块有损坏,地上地板有鼓包,我当时没有认可。因为我不记得有什么问题是我造成的。他放大了细节,然后不退押金。我让他至少先出一个所谓物品损坏的账单,他则回复难道还因为这个去请专家核算一下,于是借故押金不退。我对比入住前后退租时的照片,结论是清晰的,墙的问题本来就有很长的裂缝,只是不影响居住,墙是空心的,隔音效果不好,质量也一般。地板则是某军在房内放置泡棉,他一直以此掩盖地板缺陷,却在我搬出时证陷与我,以此达到不退押金之目的。

某军不断敲诈,希望以押金为胁迫手段,引诱我确认物品损坏,但我明确知道墙和地板的固有缺陷非我引起,也非人为损坏。因为墙上裂缝很高,人不可及,地的鼓包很偏僻,人不会往那里去。